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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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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关键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热玛吉 侵权商品范围

【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侦查阶段。上海三分院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就销售金额计算及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确定销售金额计算范围。热玛吉商标是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用于面部及皮肤医疗和美容治疗用激光器上的商标,涉案商品中既有仪器,又有配套使用的探头。对于探头是否应当作为侵权商品计入销售金额,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探头是仪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探头则无仪器的实际使用,且探头上同样附有热玛吉商标,消费者购买热玛吉激光治疗项目时,包括对探头的购买和使用,故应按照探头实质作用来认定,将假冒探头的销售金额一并计入销售金额。二是引导侦查人员注重上下游犯罪关联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同时强调夯实主观明知、销售行为等不同层面的取证方向和证据标准。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定侵权商品范围。查获的部分假冒仪器在外观上虽无相关商标,但开机画面显示的标识为“thermega”,与注册商标相比,仅将字母a和e调换位置,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纳入侵权商品范围。二是坚持释法说理,为庭审阶段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奠定基础。陈某某对伙同他人售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对审计报告认定的销售金额持有异议。检察官认真听取陈某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充分释明法律依据,特别是销售金额的认定方法,最终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陈某某委托其家属向法院预缴部分罚金及违法所得。庭审阶段,陈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悔罪服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

【典型意义】

(一)多举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到治罪治理并重。热玛吉是涉案注册商标的中文音译名称,但被市场普遍接受为相应医疗美容项目的“俗称”。涉案的热玛吉商品系采用射频技术从外到内加热直接作用于人体皮肤的表皮、真皮层和脂肪浅层,促进胶原蛋白再生。假冒热玛吉商品往往因工艺不过关、质量不过硬,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引发烫伤等事故,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检察机关精准惩治犯罪,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并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查处违法机构情况,净化医疗美容市场。同时,结合案件通过主流媒体加强普法宣传,提示医疗美容商家严把进货关、做好品牌授权审查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消费者提高安全和维权意识,助力整治医疗美容乱象。

(二)全流程保障权利人实质参与诉讼,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涉案热玛吉商标注册人为索尔塔医疗公司,授权索塔(上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危害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不仅挤占权利人原有市场,更给相关企业的商业商誉、商品声誉造成损害。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要求,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告知权利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确保权利人对诉讼活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充分提示权利人在防伪、维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证据意识和维权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医疗美容 电商平台准入 检察建议与代表议案衔接转化

【基本案情】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余杭区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者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超范围经营医疗美容项目、从业人员无医师执业证书或超范围执业、医疗器械采购来源不明、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部分经营者还在电商平台上推销,招揽消费者到线下接受医疗美容服务;而相关电商平台未依法核验、登记平台内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者行政许可信息、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等,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2年8月,余杭区院根据群众反映,发现医疗美容领域乱象频发、监管缺失,公益损害现象突出,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医疗美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经初步调查,于8月12日立案。余杭区院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调取相关书证,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发现辖区4家经营者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情形:一是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或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从事生活美容服务;二是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经营美容皮肤科项目;三是雇佣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人员或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人员超范围开展美容皮肤科项目;四是使用无法提供医疗器械采购证明、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的医疗美容仪器;五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或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9月15日,余杭区院向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同步移送相关证据,督促对涉案医疗美容机构及时查处,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区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专项行动,依法立案查处11起非法医疗美容案件,没收违法所得2.5万余元,罚款19.35万元,没收或暂扣医疗美容仪器23台。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部分美容服务机构在线上推销医疗美容服务,招揽消费者到线下接受服务的情形,余杭区院以“医疗美容”“光子嫩肤”等为关键词,通过对4家电商平台上医疗美容服务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存在未依法在平台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从业人员无医师执业证书或超范围执业、虚假宣传、违法直播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形。经咨询具有医疗卫生和市场监管专业背景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分析出违法情形。2022年9月5日,余杭区院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9月15日,余杭区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因电商平台并非在余杭区范围内注册经营,余杭区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磋商,达成督促平台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共识。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4起,罚款1.5万余元,4家电商平台清退生活美容机构2家,下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29个。

2023年1月,余杭区人大代表在检察机关抄送的检察建议中发现医疗美容机构相关问题,于2月1日向区两会提交议案《关于加强我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建议》。2023年1月12日,余杭区院将调查中发现的杭州市其他区、县(市)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在电商平台上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报送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杭州市院运用数字化办案思维开展类案线索摸排,向杭州市数据管理局调取相关数据并指导余杭区院与相关平台进行信息碰撞、对比,通过大数据分析并结合人工查验,筛选出多条案件线索。杭州市院已将21条线索交给相关区县院开展监督,并与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磋商,推动全市范围内医疗美容行业电商平台准入规范管理。

【典型意义】

医疗美容行业无证经营、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引发纠纷日益增多,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电商平台未依法核验资质,未督促公示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辨识医疗美容机构正规与否的难度,增加了医疗美容行业安全风险。

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线上线下医疗美容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发挥有专业知识背景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磋商、区域治理+市域推进、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等形式,形成“打击一域违法行为—把好线上准入关—推动全域线下处置”的办案路径,力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力度,促使电商平台承担法定责任和义务,构建司法、行政、市场主体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把好医疗美容机构平台准入关。此外,检察机关还加强人大监督与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将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议案,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医疗美容安全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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