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
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
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
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