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医生没有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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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我老婆有次下体意外出血,随后到江苏昆山某医院诊断,医生做了B超和尿样等常规检查后确定“先兆流产”,随后做完“无痛人流”,术后7天左右的某天下午,她肚子突然疼痛难忍,去同一家医院检查,妇科医生诊断为“急性盆腔炎”,开了些妇科消炎药,结果当天晚上,我老婆肚子疼痛更加厉害,几近昏厥,生命垂危。还是急送那家医院,做完B超后,医生诊断为“黄体破裂,腹腔积液”,第二天做复腔镜手术(左侧输卵管切除)。住院七天左右。

  虽然我老婆现在也怀孕了,虽然也知道宫内宫外同时妊娠是很少发生的病例。但是这个阴影在心里始终挥之不去,想请问下专家,在上述过程中医院医生是否存在过错,可否向医院索赔?
索赔的范围是什么?
留言时间: 2010/8/6 15:05:54
回复内容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且过错同一侧输卵管切除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宫外孕,又名异位妊娠。是指子宫体腔以外部位的妊娠,以输卵管妊娠为多见。临床表现有停经,早孕反应,腹痛或发作性小腹部疼痛,阴道出血,腹腔内出血,贫血,休克等症状。多属瘀血内停,气机阻滞之实证。宜采用中西医结合辨证治疗。一般分为三型:   ①休克型:腹痛剧烈,面色苍白,头出冷汗,四肢厥逆,血压下降,脉象沉细而弱,症属正虚邪实,治以回阳救逆,佐以扶正,活血化瘀之法,用参附汤加丹参、赤芍、乳香、没药,并配合输血补液治疗。   ②不稳定型:腹痛反复发作,病情不稳定,胚胎未死,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贫血,属瘀血内停少腹之实证,宜活血化瘀止痛,用《医学衷中参西录》活络效灵丹加减。若兼寒证表现有形寒肢冷者加桂、附之类以温经回阳;兼热症表现有发热腹痛拒按者,加金银花、连翘、蒲公英以清热解毒;兼腹实证者表现有大便秘结,腹胀鼓肠加大黄、枳实、芒硝、胀甚者加川楝子、木香、玄胡。   ③包块型:胚胎已死,病情稳定,盆腔形成血肿。症属瘀血内结,治宜活血化瘀,方用活络效灵丹加三棱、莪术、穿山甲等。总之,此证应在严密观察中进行治疗。如休克不能纠正,或疑似间质部妊娠,胚胎继续存活,或并发肠梗阻者,应行开腹手术治疗。   急性宫外孕症状、休征典型,多数病人能及时作出诊断,诊断有困难时,应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一)后穹窿穿刺 由于腹腔内血液最易积聚在子宫直肠陷凹,即使血量不多,也能经后穹窿穿刺吸出。用18号长针自阴道后穹窿刺入子宫直肠陷凹,抽出暗红色不凝血为阳性结果,说明有腹腔内积血存在。   (二)妊娠试验 胚胎存活或滋养细胞具有活力时,合体细胞分泌hCG,妊娠试验可呈阳性。由于异位妊娠患者体内的hCG水平较正常妊娠时为低,故一般的hCG测定方法,阳性率较低,须采用更为敏感的β-hCG 放射免疫法或单克隆抗体酶标法进行检测。   (三)超声诊断 早期输卵管妊娠时,B超显象可见子宫增大,但宫腔空虚,宫旁有一低回声区。此种图象并非输卵管妊娠的声象特征,需排除早期宫内妊娠伴有妊娠黄体的可能。用超声检测妊娠囊和胎心 搏动对诊断异位妊娠十分重要,如妊娠位于宫外,即可诊断为宫外妊娠;妊娠囊位于宫内,则多可排除宫外妊娠。B超早期诊断间质部妊娠有重要临床意义,可显示一侧子宫角突出,局部肌层增厚,内有明显的妊娠囊。   (四)腹腔镜检查 有条件及必要时可采用腹腔镜检查。   (五)子宫内膜病理检查 诊断性刮宫仅适用于阴道出血较多的患者,目的是排除宫内妊娠。宫腔排出物应常规送病理检查,切片中如见到绒毛,可诊断为宫内妊娠,如仅见蜕膜而无绒毛,虽应考虑为异位妊娠,但不能确诊。
  宫外孕的治疗原则以手术治疗为主,其中手术治疗的手术方式又有二种,一是切除患侧输卵管;一是保留患侧输卵管手术,即保守性手术。   保守性手术适用于有生育要求的年轻妇女,特别是对侧输卵管已切除或有明显病变者。近年来由于诊断技术的提高,输卵管妊娠在流产或破裂前确诊者增多,因此采用保守性手术较以往明显增多。根据受精卵着床部位及输卵管病变情况选择术式,若为伞部妊娠可行挤压将妊娠产物挤出;壶腹部妊娠行切开输卵管取出胚胎再缝合;峡部妊娠行病变节段切除及端端吻合。手术若采用显微外科技术可提高以后的妊娠率。保守性手术除开腹进行外,尚可经腹腔镜进行手术。   手术治疗 输卵管妊娠的治疗原则以手术治疗为主,一般在确诊后即应进行手术。手术方式一般采用全输卵管切除术,有绝育要求者可同时结扎,对侧输卵管有生育要求的年轻妇女如对侧输卵管已切除或有明显病变,可行保守性手术以保留输卵管及其功能。根据患者全身情况孕卵着床部位及输卵管病变程度选择术式,如伞端妊娠时行孕卵压出术壶腹部妊娠行切开术取出孕卵峡部妊娠,可行病灶切除及断端吻合术,采用显微外科技术,可提高妊娠率。输卵管间质部妊娠的处理可根据病变情况行患侧子宫角切除或全子宫切除术。近年来国内外开展腹腔镜诊断和治疗输卵管妊娠 自体输血是抢救急性宫外孕的有效措施之一,尤其在缺乏血源的情况下更为重要,回收腹腔内血液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妊娠< 12周胎膜未破出血时间 <24小时血液未受污染镜下红细胞破裂率< 30%。
   所以如果早期发现,可以不用切除输卵管,由于医院的漏诊、误诊导致后果的扩大,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可以以医疗过错赔偿来进行起诉,赔偿案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来进行赔偿。
回复:北京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8/6 15:35:32
 病人家属能否复印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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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患者2010年6月9日经检查患喷门癌中晚期,6月19日手术。到现在情况一直没有好转,中间还出现了两次出血危险。
    家属想复印病历去别的医院咨询有没有好的治疗方法,能否向医院要求复印病历。
    谢谢
    
留言时间: 2010/7/27 13:28:25
回复内容    本网站答疑: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所以你们复印以上的材料完全是没有问题的,医院也应依法配合。


回复:北京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7/28 13:16:08
 赔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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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你好:我是走路不小心掉进无盖下水道,小腿骨折,造成8级伤残,想问能赔到多少钱,
留言时间: 2010/7/23 15:51:05
回复内容    本网站答疑:
  赔偿的集体数额因伤残的部位、内固定的不同、损伤的程度、户籍的不同数额不同,具体情况请面谈为宜。
回复:北京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7/28 13:33:23
 患者是否有权要求医院出示器械发票等器械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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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律师您好:
2006年起诉的医疗侵权纠纷案件。2008年12月以医疗合同纠纷案件终审判决患者方胜诉。(案件庭审时,院方没有提供植入器械的资质证明。)判决后,患者可否有权对植入器械的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器械资质问题,要求医院提供器械的资质复印件证明材料?
我怀疑医院没有采购器械发票、器械的使用说明书、条形码等资质证明。我已找过医院、药监局要求查阅、复印器械的采购发票等,医院、药监局均不同意,说根据规定个人没有权利查阅、复印,医院、药监局的答复对吗? 患者问,你们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或医疗规定说,不允许患者查阅、复制器械资质?医院、药监局均回答不上来,就是不让你看。
现在如果患者再对此案件中的器械资质有疑问,上法院起诉医院要求查阅、复制采购器械发票、器械的使用说明书、条形码等资质证明,法院能受理吗?现在我应该怎样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留言时间: 2010/7/14 11:51:06
回复内容    可以起诉医院医疗器械不合格,是三无产品,以保证患者的知情权。
   也可以起诉药监局,行政诉讼,因为患者方举报,他们没有认真查处,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景。
回复:本站律师 回复时间:2010/7/14 15:24:19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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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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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6/4 10:32:38
回复内容   谢谢你的支持,我们会积极的改进,希望你继续一如既往的关心!
回复: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6/4 11:20:01
 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够不够成残疾 肿瘤医院误诊属不属于违反诊疗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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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5/15 16:03:31
回复内容  已经接受其电话咨询,并做了详细答复。
回复: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5/31 16:37:48
 司法鉴定作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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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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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5/8 14:30:58
回复内容   1、如果是滴血在尿中,和泌尿系统的出血在理化及镜检中有所区别。
  2、即使有尿检持续两周出血,还必须结合泌尿系统损伤才能构成轻伤,如果你有怀疑,可以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过程中可以对原来的文证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原来的鉴定依据不充足,依然可以重新作出正确的认定的。
回复:人身损害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5/31 16:44:33
 司法鉴定作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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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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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5/8 14:26:09
 肢体残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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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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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3/18 20:37:44
回复内容 您好!
肢体残疾标准如下: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休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1)重度 (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木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一4分) 
    ①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②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③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④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⑤三肢截肢或缺肢 (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⑥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⑦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2)中度 (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一6分) 
    ①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②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③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④双手拇指伴有食指 (或中指)缺损。 
    ⑤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轻度 (三级):基木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一7.5) 
    ①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②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③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④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回复:北京鉴定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3/24 17:01:53
 笔迹鉴定能鉴定出具体是哪年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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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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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10/1/28 11:39:14
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对于圆珠笔和蓝色系的钢笔,可以鉴定出相对时间,但需要提供相同比对条件的样本
回复:北京鉴定律师网 回复时间:2010/1/28 1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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